2005年8月9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假造工资单侵财十七万
陈春萍 方远

  施仙宜在永康某车业公司任劳资管理员。他利用职务便利,采用修改公司职工工资发放资料的手段,将已辞退、辞职人员虚列入工资清册,并领出工资款占为己有,金额总计达17万余元。后施仙宜投案自首。近日,永康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施仙宜有期徒刑5年6个月,并处没收财产2万元。